現委托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5月30日下午3時整,在溫州拍賣行有限公司拍賣廳,對溫州市鹿城區蒲帆路170號江岸錦苑1幢201-1室商業用房五年租賃權進行增價式公開拍賣,具體拍賣事宜詳見《競買協議》及《租賃合同》(樣本)。
一、標的情況:
二、意向方資格條件及交易條件:
1、①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②為自然人的,自然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③為企業法人的(國有單位除外),最大股東要為合同履約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如最大股東為企業的須追加該企業的最大股東作為連帶保證人,如追加的連帶保證人還是企業,須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為連帶保證人,自然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④意向承租人及連帶保證人,均須提供本公告日之后由征信機構出具的征信報告。征信報告中出現兩年內逾期超過3次或單次逾期超過兩個月等不良征信記錄的,即視為不合格,不得作為意向承租人或連帶保證人參加租賃競拍活動或承擔連帶保證責任;⑤已列入城發集團租賃失信人名單的,不得參加本次招租活動;⑥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有意競買者,企業法人憑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公章和連帶保證人一同攜帶征信報告(公司、法人及最大股東的征信報告);自然人憑本人身份證和征信報告等有效報名材料前往披露報名地點辦理競買登記手續,并應在公告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3、掛牌期滿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則該競租方應按交易條件公示內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同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如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則按照本公告確定時間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進行轉讓。若公告期內沒有產生意向承租人或未成交的,在不變更公告條件下,以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2個周期;延長周期內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報名并辦理競買登記手續,拍賣會時間在報名時告知。
4、承租人須按照規劃設計用途,合法經營,不得將標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作為只對少數人開放的實行會員制的高檔經營場所(私人會所)。
三、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
1、競買保證金10.5萬元,以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到達如下賬戶(戶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賬號:756000120190008655,開戶行:溫州銀行城西支行)并在“浙交匯”平臺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成交者,競買保證金扣除其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將轉為履約保證金;未成交者,保證金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2、租賃期限五年,無免租期。第二年開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礎上逐年遞增3%,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履約保證金為首年租金成交價的30%(取整數),不低于競買保證金,如有不足的,不足部分由競得人在支付首期租金時一并補足。
四、報名及聯系方式:
報名、看樣時間:自公告次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下午5時止
咨詢、報名地點:溫州市江濱東路1號國際會展中心一期二樓溫州拍賣行
看樣地點:標的所在地
拍賣公司咨詢電話:0577-88896799 18058888213
出租方咨詢電話:0577-89992550 紀檢監察電話:0577-89992556
集團業務舉報:0577-88565126 集團紀檢舉報:0577-88568983
產權交易中心紀檢監督電話:0577-855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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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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